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21日电 从相关部门获悉,江西省环保厅近日要求全省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安全监管,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,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根据要求,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,组织开展对重点污染源、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品仓库、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和沿江、沿河、沿湖库岸边堆积物的专项检查行动,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,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立即整改,消除隐患。
同时,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和排污单位的监控,特别是对化工、造纸、印染、制革、制药等重点行业、重点污染源、尾矿库及容易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,进行重点监控。加大对已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,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进出水量、进出水质和运行状况,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、达标排放。